■图像时代的法律
人们大都能接受美颜人像,却不一定能接受“美颜菜品”或“美颜食品”
“老公,你怎么订这么小的鱼?不够吃的呀!”
“照片上看挺大个儿的。”
□吴志攀
图像时代,许多人习惯在吃饭前拿出手机拍摄菜肴,并在朋友圈分享。这好像在广而告之:“本尊现在要用膳了。”又或者说,这已经成为“刷存在感”的一种仪式。
这种存在感,与一日三餐相伴。通过图像,让好友看到菜肴的色彩、形状与质感,也是在分享一种美的感受。有意思的是,对不少人而言,不仅吃大餐要拍照,吃街边大排档也要拍。
最近,有许多“用手艺换饭”的短视频在网上走红。这些视频一方面展示了手工艺术品的精美,另一方面也展示了人间烟火的“麻辣滚烫”。正因为如此,当下的餐饮业纷纷借助“视觉冲击”的红利,宣传本店招牌菜肴和特色传统小吃,吸引食客前来品尝。现如今,人们吃饭往往不是为了解决温饱,而是视觉、嗅觉、味觉等方面的多重享受以及社会交往的表达方式。
吃中餐也饱“眼福”
在中国,传统餐饮行业做菜有色、香、味俱全的要求。“色”这个最有画面感的字,是指菜肴的品相。一道菜端上来,食客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菜的品相,包括菜的色彩、形状和质感。“色”之所以排在第一,是因为如果食客看到菜肴的第一眼就“倒胃口”,那就没有下文了。
“香”是鼻子闻到的菜的香味。当然,“香”也因人而异,例如,特色小吃“炸臭豆腐”那种经过发酵而产生的“臭”味,喜欢吃的人越吃越香,欲罢不能;不能接受这种味道的人,就会躲得远远的。由此可见,“香”的范畴很大,涵盖从“香”到“臭”的两极,可满足不同人的选择。菜的香味一般是让广大食客都能接受的味道,让他们闻到菜香后,食欲大开。也因此,在高铁或飞机上供应的餐饮,一定都是旅客普遍接受的菜品,没有“炸臭豆腐”之类。
“味”,是压轴的评价标准。菜美味可口,食之令人陶醉,食后让人回味无穷,这就是好菜。“色香味”三位一体,缺一不可。三者排序是按照食客与菜肴相遇的先后时间来确定的。食客先看到,后闻到,再吃到,视觉、嗅觉和味觉都得到美的享受。所以,吃中国菜,不但有口福,还能大饱眼福。外国友人吃中餐时常说,吃的不仅是食品,还是艺术品;他们得到的不仅是物质享受,还有精神享受。
餐饮中的“色”,与美术范畴中的“颜色”接近。在美术中,色可以表示色泽、色温、色度、色差和色素等许多含义。在中国菜中,菜的品相如同一幅画,有构图和色彩,也有造型和质感等。例如,菜品的造型,在餐饮中的行话叫“摆盘”,即用食材摆出美丽的图案。又如雕刻,也就是用食材雕出各种植物、动物和人物。再如色彩,即用不同颜色的食材巧妙搭配。还有在菜品出锅前淋上热油增加质感,以及将菜品切成细如发丝的线条等。这些,都让食客的视觉得到了极大的享受。
如果有人非要说“家常菜”“东北乱炖”或“大烩菜”等不用摆盘,也不讲究什么造型和颜色搭配,只要好吃就行,我认为这种说法有些片面。因为“家常菜”或“东北乱炖”也很有讲究:端上来的菜品,也是要清清楚楚,而不是“一塌糊涂”。“乱”,只不过是一种低调和自谦。
过去,美食家吃到好菜时,会写食评。诗人吃到好菜时,会即兴赋诗。汪曾祺先生就写过不少有关菜的短文,我买过他写的《美食人生》和《人间滋味》。在北京,还有一家据说与汪曾祺先生有关的菜馆,引得我慕名前往。我不知道,这家餐馆做的菜是否是汪曾祺先生为其写过文章的,只看见餐馆里有一展台,摆满了汪曾祺先生的书。其中,那几本写美食的集子,摆在了最前面。
美食拍照与分享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我想,关于美食的诗词可以现场作,但文章大都是吃完饭回来写的。可能是因为文章字多的原因吧。过去,人们不会专门挎着照相机和微距镜头去下馆子,所以过去我们很难见到普罗大众拍摄的美食照片。
现如今,手机拍摄普及了,所有人随身带的手机都是照相机,随手可拍美食。现在,餐厅的菜谱,无论是纸版的,还是电子版的,大都会附有菜品的照片。现如今,美食摄影已成为专门行当,因为拍摄菜品的摄影师在选择镜头、用光、视角和修图等方面,都有独特的技术,能使照片上的菜更加好看。
前几年,介绍中国美食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大火。我是从国外的朋友那里知道这部纪录片的。因为这部纪录片在国外让观众大饱眼福。我看了之后,也是感动不已:美食的特写镜头、生动的解说词以及做菜人物背后的故事都打动着我。这部美食纪录片拍摄的视角、光线和特写镜头运用,都超过了此前美食题材的水平,达到了一个新高度。有人说,这部纪录片好像是参考了国外某系列纪录片的拍摄方式。但我将两部纪录片对比之后,认为《舌尖上的中国》拍得更好,特别是在表达“人间烟火”的亲近感这方面。
难以接受的菜品“视觉差”
与食品图像相关的法律问题也不少,但主要是由“视觉差”引起的。消费者在市场上看到的所有食品,几乎在网上都能找到其照片。如果遇到食品实物与照片上展示的不一样,就会产生“视觉差”。由此,会引起消费者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落差。
其他商品可以退货,但是食品,特别是已经打开包装的食品,怎么退货呢?例如,外卖送到家的菜肴与照片的样子差距较大,消费者就会感到好像被“忽悠”了。就如同对人物照片进行美颜一样,食品的照片大多也进行了修图。但是,人们大都能接受美颜人像,却不一定能接受“美颜菜品”或“美颜食品”。
过去,人们在市场买东西,面对面交易,现在则是网上购物居多。网上外卖平台展示出来的菜肴照片,与消费者实际收到的差别还不仅体现在是否“美颜”上。例如,关于菜量的争议:照片上的菜量充足,而外卖送来的似乎少了很多。这种情况,究竟属于照片的“艺术夸张”,还是商家装货时的“粗心大意”?甚至说得严重点,商家涉嫌“欺骗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并不清楚食品的退换规则有无法律规定。
现在,许多种类的网购商品,均可7日内无理由退货。但网购食品退货,需要看具体情况。例如,如果是包装完好的零食类食品,商家一般也可以退货。
但如果是生鲜食品,由于其容易腐烂变质,退货就不是那么方便了。生鲜食品送到消费者家,如果发现已经变质,消费者可与购买平台商议。例如,网购的大闸蟹快递到家时,消费者如果发现个别螃蟹已死亡,就可以拍照发给卖家确认,卖家一般会再送一只活蟹作为补偿,更可能给这一只螃蟹退款。
就外卖餐食而言,如果送到消费者家时存在质量问题,如食品变质、不卫生、有异物等,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商家进行退款或重新送一份。这是一个协商过程,只要理由充足、证据真实,一般外卖平台会免费送一份新的饭菜或退款。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