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被责令改正 3人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实控人此前遭立案调查
11月15日晚,(002729)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陈修、刘昊德、张东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准确,导致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是未准确界定子公司对外提供的融资咨询服务业务收入性质,导致2022年、2023年年报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不准确。
三是对个别重大事件未按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登记。
厦门证监局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厦门证监局还表示,陈修作为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前述违规事实负主要责任。刘昊德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前述第三项违规事实负主要责任。张东杰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前述公司第一项、第二项违规事实负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陈修、刘昊德、张东杰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2014年于深圳交易所上市,为深沪板块首家熔断器上市公司,总部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公司主营业务专业研发、生产、销售电路保护器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实控人今年2月份遭立案调查。
2月27日,好利科技公告,公司当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通知,获悉其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汤奇青立案。
好利科技称,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对汤奇青的调查,立案调查期间,汤奇青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
简历显示,汤奇青,中国国籍,男,196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至1998年,任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期货经理;1998年至2008年,任杭州联梦娱乐软件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8年至2019年,任杭州联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9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浙江锦绣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东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6月17日起担任公司董事。
此外,今年5月份,因市场环境变化,好利科技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资。
5月19日晚间,好利科技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项。
2022年11月25日,好利科技与领行汽服、上海符英、嘉合知行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好利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领行汽服所持标的公司35.9705%股权,作价暂定为49999万元。
其中好利科技拟以现金方式支付25000万元交易对价,以股份方式支付24999万元交易对价;好利科技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上海符英、嘉合知行分别所持标的公司14.3134%、4.2003%股权,作价分别暂定为19896万元、5838万元。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合计向交易对方收购取得标的公司54.4842%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上市公司与领行汽服协商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领行汽服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21.2831%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上市公司行使。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或部分现金对价、投入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
此后近1年半的时间,好利科技发布了十多次有关此次收购的进展公告。
对于终止此次交易的原因,好利科技解释称,因本次交易筹划历时较长,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了较大波动和变化,综合多方面因素影响,交易各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为维护公司及相关各方的利益,经充分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终止已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协议。
2023年,好利科技净利大幅下滑,营业收入约2.69亿元,同比增加6.45%;归母净利润约1814万元,同比减少40.34%;基本每股收益0.1元,同比减少41.18%。
今年前三季度,好利科技实现营收2.76亿元,同比增长42.56%;归母净利润3409.9万元,同比增长95.49%。